新疆大学考点2017年上半年“教育学、心理学”课程考试于4月15日结束。现将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规情况通报如下:
在2017年4月15日9:00-11:30举行的《教育学》考试过程中,人文学院维文学14-2班学生肖***(学号:20140102431)携带手机进入考场,该生行为构成作弊。
请相关学院依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教育部第33号令)》和《新疆大学普通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试行)新大校字[2013]112号》文件,于4月24日前将违规学生的处理意见报教务处。
教 务 处
2017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