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(MHK)考试违规情况的通报(2)
2016年下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(MHK)已顺利结束,现对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规情况通报如下:
在2016年11月6日举行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(MHK3)笔试考试过程中,法学院法学13-2班赛/images/photos*/images/photos*/images/photos*(学号:20130401415)代替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社工11-2班木/images/photos*/images/photos*/images/photos*(学号:20110305401)参加考试,该生行为构成作弊。
请相关学院依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教育部第33号令)》和《新疆大学普通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(试行)新大校字[2013]112号》文件,于4月20日前将以上违规学生的处理意见报教务处。
教 务 处
2017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