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加强2016级新生校纪校规的教育,进一步提高学生对学籍管理规定的熟知程度,教务处将组织2016级新生进行学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的测试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参加考试人员:
2016级普通本科新生(含预科新生)
二、 考试时间:
考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。各学院认真组织新生学习《新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考试。
三、 考试形式:
各学院到教务处学籍科按新生人数领取试卷,组织学生开卷考试。要求考试时学生单人单桌,独自答卷。
四、 评分阅卷:
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自行组织批改试卷,考试要求学生成绩满分为合格。试卷由学院教务办保存,考试情况总结报学籍科。
新疆大学教务处
2016年9月28日